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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襄樊市民政局出具婚姻
关于加强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
关于印发《民政局创建全国无障碍
关于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
襄樊民政第九期
襄樊市老年公寓建设项目招商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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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(省政府令第262号),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,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,凡与经济发展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,均将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、法人和...
公众查询
一、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
根据市民政局、市财政局文件:“关于调整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”文号:(襄樊民办[2008]74号),襄樊市区现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人均215元/月。
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述标准的本市城镇非农户籍困难家庭,提出申请后,符合条件的经核准,给予全额或差额补助。
二、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
根据市人民政府“关于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”,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。
凡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述标准的本市农业户籍困难家庭,提出申请后,符合条件的经核准,给予全额或差额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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