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人:张海燕 地址:民政局四楼 电话:3629314 村民自治。指导全市农村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,建立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,实行村务公开,建设民主法制示范村;社区建设。指导全市城市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,搭建社区平台,开展社区服务,建设文明祥和、管理有序的新型社区;婚姻登记。宣传、贯彻《婚姻法》和《婚姻登记条例》精神,检查、指导全市的婚姻登记工作,确保登记合格率在100%。